预防校园欺凌 守护阳光童年——昌河实验小学开展预防校园欺凌法制教育课
发布时间:2026年04月15日
为进一步增强学生法治意识,有效预防校园欺凌事件发生,营造安全、和谐、文明的校园育人环境,4月3日下午,昌河实验小学特邀景德镇市检察院张晓晗检察官开展“远离校园欺凌,走向美好未来”主题法治教育专题课,我校师生共同参与学习,筑牢校园安全防线。
课堂上,张检察官结合景德镇市人民检察院法治进校园宣讲内容,用贴近小学生的语言、生动的案例,系统讲解校园欺凌相关知识。围绕校园欺凌的定义、四种表现形式、严重危害、防范方法、自我保护五大核心内容展开教学,清晰界定校园欺凌是发生在校园内外、学生之间,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、语言、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、侮辱,造成他人身体、财产或精神损害的行为。
通过典型案例,重点解读语言欺凌、行为欺凌、社交欺凌、网络欺凌四种类型,让学生准确区分恶作剧与欺凌行为,认清侮辱性绰号、殴打索要财物、孤立排挤同学、网络造谣传谣等行为的错误性。同时结合真实司法判例,讲解校园欺凌可能引发的故意伤害、寻衅滋事、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后果,警示学生欺凌绝非小事,触碰法律底线必将受到惩处。
在互动讲解中,张检察官传授实用防范与自救技巧:日常要友好交往、认真学习、远离偏僻角落、出行结伴;遭遇欺凌时牢记迅速离开、大声呼救、假意示弱、优先保障人身安全,并第一时间向老师、家长报告,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。同时明确家长监护责任与教师履职要求,引导家校携手共防欺凌。
此外,各班级班会课上,班主任围绕检察官授课内容与 PPT 核心知识点,组织开展沉浸式、互动式主题教育。各班通过重温校园欺凌的定义与四种表现形式、辨析身边真实情景等形式,让学生进一步认清欺凌危害、牢记防范方法。班主任重点引导学生不做欺凌者、不做旁观者、要做保护者,鼓励大家在遇到欺凌时勇敢向老师、家长报告,学会用正确方式保护自己与同学。
此次法治教育课,让学生全面认识校园欺凌的危害,提升法治观念与自我保护能力,引导大家做到学法、懂法、守法,友善对待同学,拒绝欺凌、远离欺凌。下一步,昌河实验小学将持续深化法治宣传教育,常态化开展安全与法治主题活动,构建平安、文明、和谐的校园环境,全力守护每一位学生健康快乐成长。
为进一步增强学生法治意识,有效预防校园欺凌事件发生,营造安全、和谐、文明的校园育人环境,4月3日下午,昌河实验小学特邀景德镇市检察院张晓晗检察官开展“远离校园欺凌,走向美好未来”主题法治教育专题课,我校师生共同参与学习,筑牢校园安全防线。

